由本所张亚振律师所代理的段XX涉嫌非法拘禁一案,张亚振律师通过对事实进行调查及对法律进行分析,经努力争取,嫌疑人在被拘留28天后,于2009年12月30日由鄞州公安分局发放《释放证明书》并于当日释放。
通过此案,张亚振律师提醒广大公民:在债务人拒不还款时,债权人应委托律师通过司法途径争取自已的合法权益,慎莫自行采用拘禁债务人强迫其还款或通过其他民间方式解决,以免到时追悔莫及。鉴于法律的普及不足及刑事法律的严格要求,在经济纠纷日益繁杂的今天,公民在进行经济行为时,应尽可能先行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作为其法律顾问,避免给自已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