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宁波律师高端法律业务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宁波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实施我市万名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律师培训,提高我市律师从事高端法律业务的水平,增强实务能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确保法律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律师业健康、科学、持续发展,根据《宁波律师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关于加快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决定联合举办一期“宁波律师高端法律业务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司法行政和人才培养综合部门联合培养培训模式,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通过专业化、高端化、多元化律师业务建设与培训,不断提升我市律师理论与实务水平,加快我市律师业发展。
二、培训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律师可报名,培训班人数为40人左右: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方向正确,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定位。
(二)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执业3年以上(2008年7月1日之前执业)的本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在某一法律业务领域有专长。
(四)规范、诚信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和被投诉记录(经查投诉不实的除外)。
曾办理公司并购重组、上市等《公司法》相关法律实务或《知识产权法》、《物权法》相关法律实务的;获得过市级以上各类荣誉(奖项)的;具有律师中级以上职称的;到境内外进行专业培训一个月以上的;担任律协专业委委员的;参加过市级以上律师理论与实务研讨等情形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2011年8月29日~2011年9月2日;共5天。8月28日下午16:30分前报到。
培训地点: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近华阳路,中山公园后门)。报到地点:华东政法大学华谊楼(留学生楼)招待所总台,联系电话:021-62071808 13002132217
四、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8月29日 |
上午 |
当前公司法热点和难点问题解析 |
下午 |
当前物权法热点和难点问题解析 |
8月30日 |
上午 |
公司并购中的律师尽职调查要点与关注点 |
下午 |
公司并购中协议的起草与协议范本 |
8月31日 |
上午 |
公司PE律师操作的法律实务 |
下午 |
企业债券发行的律师实务 |
9月1日 |
上午 |
商标权保护的审判/实务 |
下午 |
专利权保护的法律实务 |
9月2日 |
上午 |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实务 |
下午 |
律师业务拓展/市场开拓的途径 |
培训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五、培训经费及费用
本次研修班培训经费列入市服务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列支。参训人员的食宿费(学校标准供参考:140元/人/日)、交通费等由各参训单位(人员)自理。参训人员的培训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宁波律师培训档案。
六、相关要求与说明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8月8日(星期一)前将报名表报送至宁波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对所属律师报名材料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协联络组)加强对培训报名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审核报名人员条件。必要时,市律师协会将查看报名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培训的人员坚持择优原则,经市司法局审批后以通知确定为准。
联系人:
宁波市司法局 唐亮 电话:87231634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吴则勤 电话:87116075
宁波市律师协会 印剑萍 电话:87296866
附件: 宁波律师高端法律业务研修班报名表.doc
宁波市司法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