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我所合伙人沈波芳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建立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其中聘请我所合伙人沈波芳同志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