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508 编辑:zjmslaw 发布于:200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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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于7月11日在省委党校文欣校区多媒体报告厅举办“最新司法解释高级研修班”,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夏毅和姜成林二位律师参加了本次研修班。
本次研修班为期两天,来自最高法院民一庭审判长辛正郁,民二庭审判长王闯,民一庭法官关丽分别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指导精神和出台背景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就当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的若干问题,包括业主身份的界定、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划定、车位和车库纠纷的处理、住改商纠纷的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及相应纠纷的处理等热点和疑难问题、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进行系统、全面的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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