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天堃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宁波市天堃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人: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2020)浙 0212 破 33 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吴江爱迪尔纺织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9月 25 日裁定受理吴江爱迪尔纺织有限公司对宁波市天堃进出口有限公 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 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 787 号包商大厦 A1705,邮编:315100,联系人: 天堃进出口公司破产项目组,电话:0574-87065828,18067339866) 为管理人。宁波市天堃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宁波市天堃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 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 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 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市天堃 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宁波市天堃进出 口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第十六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照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 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堃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备注:
1.债权申报所须文件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NX5yzhV4QfuYCIp60esyw 提取码: xcw6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App,操作更方便哦
2.邮寄申报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787号包商大厦A1705,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邮编:315100,联系人:天堃进出口公司破产项目组,电话:0574-87065828,1806733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