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律所主任阮文良律师对办理破产业务的总体方向进行了整体性把握,总的来说突出三点内容:
1、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担任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注重工作效率,节约破产费用。并始终贯彻审慎原则,依法办理相关事务,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2、管理人为有效履行管理人职责,应当根据初步掌握的破产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管理人工作计划,并且应当在办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即时、准确、真实地制作工作底稿。
3、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的全过程应该与人民法院保持良好的沟通并进行必要的工作汇报,多方位促使破产案件良好推进。
接下来,由李维航律师、宋雪萍律师和厉洁飞律师等分别根据自己的实务经验总结了几点注意事项,分享了相关操作难点,并提出了一些疑难问题。
最后,与会人员针对实务操作进行了集体讨论,提出疑问、发表观点,在思想的激烈碰撞下迸发出令人侧目的精神火花。
破产案件的处理需要团队密切合作,既要谨慎细致,依法办事,又要求管理人不墨守成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能有新的办案思路,简单来说就是“胆子要大、工作要细”。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在律师个人和律师团队,甚至于律师事务所的精进中,都会遇到意料之外的阻难,始终保持乐观的心态,不忘初心,坚守律师职业道德,提高律师职业素养,相信大家“未来可期”!